广西商业学校美容专业实训设备采购供应商遴选公告
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美容专业实训设施,顺应行业AI智能化发展趋势,持续提升实训教学水平,增强学生实操能力与岗位适配能力,保障日常教学、技能考核及技能竞赛备赛工作有序开展,我校拟采购一批智能教学实训设备。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及学校采购管理制度,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供应商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述
1.项目名称:美容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
2.项目内容:采购设备分两大类别,一是智能妙镜设备,含美发实训智能镜、美妆智能镜、美甲智能镜、美甲操作台、单面支架、配套智能摄像装置;二是AI智能教学仪器,含AI智能皮肤检测仪、智能美甲彩绘机、AI头皮检测仪、数位手绘屏。
3.项目预算:本项目采购总预算15万元(含)。采购设备分两个类别设定单项限价:智能妙镜设备最高限价7.33万元(含),AI智能教学仪器最高限价7.67万元(含)。供应商可投单个类别或全类别:投单个类别的,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类别限价;投全部类别的,两个分项报价均不得突破各自单项限价,且报价合计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15万元(含)。
4.供应商遴选方式:参选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供货能力,自主选择单个类别或全类别参与报价。本项目采购合作单位的确定采用分类择优或统包择优两种模式:既可分类别分别遴选确定1家中选供应商,也可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定1家供应商统筹承接两类设备的供货事宜。
5.权属与使用:本次设备为一次性买断,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,采购人永久使用;产品质保服务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。
6.交货期限: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付。
7.报名时限: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0日。
二、遴选原则
在保障设备质量与服务水平的前提下,综合考量方案可行性、报价合理性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;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;
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响应文件组成
1.报价表及服务承诺函
2.营业执照复印件
3.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
说明:第1、2项为必备材料,缺失视为无效响应;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,按顺序装订、统一密封于文件袋,封口处加盖公章;封面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五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
响应文件须密封后,于2026年6月10日17:30前送至(邮寄以邮戳为准):广西商业学校现代服务系
地址: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410号
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,不予受理。
六、评定方法
学校组建评审小组,对供应商资质、报价、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,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七、业务咨询
联系人:胡老师
联系电话:19978248797
联系地址: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410号广西商业学校现代服务系
八、其他说明
1.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参选资格,并列入学校供应商黑名单。
2.供应商自行承担参选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,学校不予支付。
广西商业学校
2026年6月4日

